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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5-22 数据编号: 8317024 所属类别: 勘察设计

江西兴国县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及污水处理厂扩容项目设计招标二次公告

兴国县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及污水处理厂扩容项目设计招标二次招标公告
赣建兴设招字【2025】第04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兴国县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及污水处理厂扩容项目设计招标二次。
     2、建设地点:赣州市兴国县城。
     3、项目概况: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21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7667.28万元,本次招标工程投资约120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379.21万元,预备费635.71万元,建设期利息1317.80万元。本次招标设计费约220万元。
     4、计划工期:70日历天,总服务周期直至工程验收通过。
     5、标段划分:本项目设计标为1个标段。
     
二、招标范围及内容:
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增一座日处理量约3000吨分散式污水处理站,对城区排水管网进行雨污分流改造,铺设污水管16.5公里,雨水管11公里,全城区管网错接、乱接、混接及清淤疏通修复改造30公里。
本项目设计全过程主要设计内容包括:包含但不限于测绘、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包评审费)、施工图设计所有招标范围内容及后期变更设计工作等一切施工图设计方案等全过程设计,以及工程建设过程中配合招标人解决现场设计遗漏、施工存在难度问题等内容,并按国家设计规范需出具的其它设计图纸,设计单位负责配合图审。设计必须满足招标人对工程使用功能的要求;其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必须经招标人核准后方可使用,具体相关条款在合同中约定。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三、投标资格要求: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满足招标人的设计资质等级要求。
2、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符合要求且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同时在资格标中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市政专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提供设计资质证书。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必须参加开标会,提供投标单位开标前连续近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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