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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5-22 数据编号: 8317361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甘肃肃州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厂建设项目(一期)

肃州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厂建设项目(一期)
资格预审公告
本次招标的肃州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厂建设项目(一期)已由肃州区发展和改革局(肃发改(审)[2024]11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单位:肃州区农业农村局
2、建设地点:酒泉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园内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规模:肃州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厂建设项目(一期),包括格栅间、辅助用房、组合水池、硫自养水池、高密池、格栅集水井、储泥池、消毒池、巴歇尔槽,设备工程、电气、自控工程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7月14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0月31日
计划总工期:110日历天
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7、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招标范围:
经审查合格的本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施工能力;
2、承建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C证;
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申请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与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提交人员一致,专人专岗且不得兼职或在其他项目(标段)任职。
四、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预审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请申请人于2025年5月23日起(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不除外)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2、申请信息登记表获取方法:各申请人须通过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填报企业信息、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信息。填报《工程申请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根据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甘建建〔2020〕66号》要求,“对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配置实行企业承诺制,申请人应确保申请文件中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与监管系统里填报并承诺的人员信息一致,招标申请监管部门对填报信息不再审核确认。”申请人在登记成功后将《工程申请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和申请企业诚信承诺书(一份,格式后附),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后装入申请文件内。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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