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弘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东龙镇长岭村的人居环境整治(二期)项目建设(项目编号:GGZC2025-C2-040035-GXHZ)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东龙镇长岭村的人居环境整治(二期)项目建设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6月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
GGZC2025-C2-040035-GXHZ
项目名称:
东
龙镇长岭村的人居环境整治(二期)项目建设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人民币壹佰肆拾玖万玖仟玖佰捌拾玖元伍角整
(¥
1499989.50
元)
最高限价:
人民币壹佰贰拾捌万伍仟叁佰肆拾伍元零陆分(¥
1285345.06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内容包括给排水(管网)、绿化工程、建筑及安装等施工图所有内容,铺设排污管道3500米,建污水收集净化池(化粪池)2座,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
6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能力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的施工企业。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4、本项目不接受未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磋商人磋商。
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5月22日至2025年6月3日(磋商截止时间)止;
地点(网址):
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
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