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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5-22 数据编号: 8317764 所属类别: 勘察设计

江西芗水丰城段、澧江丰城段、槎水丰城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勘察设计公告

芗水丰城段、澧江丰城段、槎水丰城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芗水丰城段、澧江丰城段、槎水丰城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勘察设计,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财政资金与地方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丰城市水利水电技术服务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可行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服务等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芗水丰城段河道治理工程19.56km,总投资约4890万元;澧江丰城段河道治理工程9.5km,总投资约2375万元;丰城市槎水河道治理工程24.07km,总投资约6017.5万元。总投资约13282.5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或加固堤防、护坡护岸、建筑物重建或改造等。保护总耕地面积10.25万亩,保护总人口12.24万人。
2.2 招标范围及内容:提供勘察设计(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服务等。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4 招标控制费率: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3282.50万元,本次招标为费率招标,招标控制费率A为初步设计批复总投资的3.06%,本费率的计算基数为:初步设计批复总投资。该项目勘测设计费暂估406.42万元。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自发出中标通知书起3日内签订合同,根据招标人的要求,逐项启动勘察设计工作。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提交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可行性研究批复后30日历天提交该项目的初步设计报告(送审稿),施工图设计满足施工现场进度要求,同时做好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工作。
2.6 质量要求:勘察设计成果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水利行业工程勘察及设计规范,并通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和测绘(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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