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市生态环境局(本级)新媒体平台委托运营维护与推广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新媒体平台委托运营维护与推广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6月06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XGL-SC-2025029-1
项目名称:新媒体平台委托运营维护与推广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1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新媒体平台委托运营维护与推广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新媒体平台委托运营维护与推广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其他组织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3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磋商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 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
(3)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费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格式自拟);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7)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 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9)具有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