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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5-23 数据编号: 8324062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中铁中国铁建14局康渝高铁KYZQ-3标段项目(排水板)物资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CC-XAJC-2025-26-3
1.招标条件
1.1本次招标项目中国铁建14局康渝高铁KYZQ-3标段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国铁集团、陕西省人民政府、四川省人民政府、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建西安至重庆高速铁路安康至重庆段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2〕418号)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康渝高铁KYZQ-3标段项目经理部,本项目自购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排水板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 康渝高铁KYZQ-3标段项目位于我国西部陕西省、重庆市、四川省境内,线路由在建西康高铁安康西站引出,经岚皋后穿大巴山进入重庆市境内,继经城口后进入四川省境内,经宣汉、达州、大竹、广安复入重庆市,后经合川、北碚引入重庆枢纽重庆西站。同时新建本线经开州至万州线衔接渝万高铁,形成西安至重庆东西两条径路,覆盖不同区域。设计时速350公里/小时,采用CRTSⅠ型双块式无砟轨道。新建西安至重庆高速铁路安康至重庆段(陕西境内)站前工程KYZQ-3标段起止里程DK35+300—DK55+200,正线长度19.9公里,位于安康市岚皋县。 工程范围:天坪梁隧道出口段~余家梁隧道进口段,起讫里程DK35+300~DK55+200,正线长度19.9km。隧道:18062延米/5座;桥梁:1170.95m/5座;路基:716.3m,区间路基4.3m,站场路基712m;车站:岚皋站,含房屋、车站地道、站台、雨棚、停车场等。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13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7)《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8)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排水板包件(适用于14局康渝高铁项目)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10万平方米以上的生产能力,剩余生产能力满足招标物资需求的生产供应,具备投标物资所有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能力,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2023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新注册公司(不足1个财务年度)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2-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合格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1份;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招标物资在工程施工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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