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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5-23 数据编号: 8327213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河南长交建GZ010号许昌长葛市2023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二期)(不见面开标)招标公告

长交建【2025】GZ010号许昌长葛市2023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二期)(不见面开标)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许昌长葛市2023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二期)(不见面开标),已由相关部门以许发改投资【2023】10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长葛市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旭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长交建【2025】GZ010号
2、项目名称:许昌长葛市2023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二期)(不见面开标)。
3、招标单位:长葛市农业农村局。
4、建设地点:该工程位于长葛市老城镇、坡胡镇、后河镇。
5、招标范围:许昌长葛市2023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二期)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答疑纪要和补充文件(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
其中:老城镇、坡胡镇主要建设内容为污水处理站及污水管网工程;后河镇主要建设内容为污水管网工程;详细施工内容见施工图纸,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6、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7、招标控制价:35554631.18元。
其中:老城镇污水处理站及污水管网(二期)项目,审定金额11414722.79元;
坡胡镇污水处理站及污水管网(二期)项目,审定金额14338532.13元;
后河镇污水管网(二期)项目,审定金额9801376.26元。
8、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社会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工程师(含)及以上职称,从事相关技术管理工作3年以上。
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份不足一年的,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信用要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信用河南”网站信用信息栏列入黑名单,以及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黑名单等。(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评标专家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
5、河南省市场主体可通过“信用中国(河南)”网站、河南政务网、“豫事办”APP等渠道免费出具专项信用报告。
6、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得超过2名(含),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的获取
1、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1.1 投标人持CA数字证书或CA移动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 许昌市)》—“投标人”进行免费CA注册或扫码注册。(详见“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等)注册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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