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空工业集团静电喷涂自动化检测生产线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静电喷涂自动化检测生产线(招标编号:GKHK-XF25H069)招标人为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为国拨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静电喷涂自动化检测生产线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静电喷涂自动化检测生产线,1套,主要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2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个月内供方完成详细设计方案评审,并向需方提供设备基础条件图、平面布局图(含动能用量、接口位置、接口尺寸等),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月内设备设施到达需方现场并开始现场安装,设备设施送达需方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工作,设备设施送达需方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终验收。
2.3交货地点:需方指定地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具备本项目履行合同的能力。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具有不少于1份类似设备交付使用业绩(须提供合同及验收证明材料,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财务要求:
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需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提供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需提供最新年度的经审计(或内审)财务报告,提供复印件。
(4)信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