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杨巷镇农贸市场及小商品市场周边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XYX2025-04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杨巷镇农贸市场及小商品市场周边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兴市杨巷镇人民政府。现委托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宜兴市杨巷镇;
2.2工程规模:/;
2.3招标范围和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合同估算价:约 66.65万元;
2.5工期: 4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合格,并通过宜兴市公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验收;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还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照,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2业绩要求:承担过同类型污水改造工程。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
3.5资格审查条件:
3.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5.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5.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5.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3.5.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5.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6.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6.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6.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6.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