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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5-25 数据编号: 8338089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江苏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2025年通信基站钢管桩腐蚀监测及防治措施研究采购项目(第二次)-询比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2025年通信基站钢管桩腐蚀监测及防治措施研究采购项目(第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2025年通信基站钢管桩腐蚀监测及防治措施研究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ZJZT-2025-12524)。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人自筹,且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钢管桩锈蚀监测、钢管桩锈蚀防护和已锈蚀钢管桩整治研究:针对钢管桩的结构特性,研究采用如超声波探伤法、电化学探测法等多种技术对已投入使用 5 - 10 年的钢管桩展开全面且精准的锈蚀程度检测;针对后期新建钢管桩的锈蚀防护,拟采用牺牲阳极阴极保护和特殊化工材料防腐涂层这两种主要方案的协同应用,从源头上降低新建钢管桩的锈蚀风险;针对已经发生锈蚀严重的钢管桩,结合铁塔结构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加固方案,如杆体加固、承台扩展等加固方案,提升钢管桩的承载能力。本项目采购预算为27万元(含税)。
1.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7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份额100%。
1.8最高限价:本项目按“不含税总价(元)”报价 。最高限价为不含税总价254716.98元。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将否决其响应。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采购内容:钢管桩锈蚀监测、钢管桩锈蚀防护和已锈蚀钢管桩整治研究:针对钢管桩的结构特性,研究采用如超声波探伤法、电化学探测法等多种技术对已投入使用 5 - 10 年的钢管桩展开全面且精准的锈蚀程度检测;针对后期新建钢管桩的锈蚀防护,拟采用牺牲阳极阴极保护和特殊化工材料防腐涂层这两种主要方案的协同应用,从源头上降低新建钢管桩的锈蚀风险;针对已经发生锈蚀严重的钢管桩,结合铁塔结构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加固方案,如杆体加固、承台扩展等加固方案,提升钢管桩的承载能力。
2.2服务区域: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2.3服务期:从合同签订起1年。
2.4质保期:不涉及。
2.5时限要求:合同签订后,供应商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开始实施项目,同时所有项目成果需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完成项目实施及交付工作。
2.6成果输出:通信基站钢管桩腐蚀监测及防治措施技术方案选型;研究报告;知识产权成果。
2.7知识产权:产权归我方所有。
2.8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采购人要求。
2.9技术标准要求:合格,详见技术规范书。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依法设立: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3.2财务要求: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在全国范围内至少具备累计含税金额20万元及以上的研发技术服务项目业绩。
注:①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或其他结算文件的时间和金额为准;②若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合同签章页);③若是框架合同,则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如有)、合同标的页、合同签章页)以及能显示对应关系的订单或其他结算文件,同一份框架合同仅认可订单或其他结算文件其中一类证明文件,若同时提供多种证明文件的以时间早者为准。④项目业绩数以单项合同/框架协议数计算,即同一框架协议下具备多个采购订单,认定为一个项目业绩。⑤签订时间缺漏的,若证明材料可有效判断业绩时间满足要求则予以认可。上述材料未提供或不完整将不予认可。
3.4控股管理关系要求如下: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2)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3.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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