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宁市中医院尖山院区异地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市中医院尖山院区异地新建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宁市中医院,建设资金来源黄湾镇安排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黄湾镇广陵路东侧、教育路南侧。
项目按照《综合医院建设标准》二级综合性医院标准建设,设计床位约200张,涉及用地面积30亩,新建总建筑面积约25800平方,地上建筑面积约207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5100平方米,其中同时建设道路、绿化等相关配套设施。主要房屋建筑包含门急诊、住院部、医技、后勤保障、预防保健、中医、康复、辅助用房、120应急救援点等设施。
本项目总投资约19996.71万,建安工程费约12184.06万。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以下任务:总体建筑规划方案设计(含方案修改)、估算编制、扩初设计(含扩初修改)、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全部完成建设施工所需的施工图)以及相关审批、报批等工作的协调、配合等。施工期咨询服务包括: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变更设计、协调工程变更、参加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等相关服务。审计阶段服务工作内容包含:配合审计。
注: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工作:主要内容为新建的施工图设计,包括基坑围护、建施、结施、外装修(含幕墙、亮化、特大门窗)、二次装修(按需设计)、强弱电(含消防)、智能化系统(含呼叫系统)、水施(含消防)、通风空调、室外附属、绿化景观、围墙、门卫、标识标牌导视系统、交通标识标线、钢结构、电梯、膜结构、亮化工程、抗震支架、光伏发电系统、BIM设计、厨房专业专项设计、污水处理、热水系统、净水(热)系统、手术室、供应室、ICU、医气系统、防辐射的装修及医疗专用系统等全部完成建设施工所需的施工图。
2.3计划设计周期:
(1)方案修改阶段:方案评审后10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修改、优化后的建筑方案设计文件;
(2)初步设计阶段:建筑方案设计批准后20天内应完成初步设计供相关部门评审;
(3)初步设计修改阶段:初步设计评审后15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修改、优化后的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书编制;
(4)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评审后40个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全部施工图设计文件(除智能化、医疗专业系统的施工图),并配合招标人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5)施工期咨询服务:同施工工期。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变更设计、协调工程变更、参加相关验收、竣工图纸配合工作等相关服务。
(6)配合审计服务:至审计结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注册在本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