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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5-26 数据编号: 8341999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汤原县汤原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供热配套管网-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汤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汤原县汤原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变更的批复函》[2023]3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黑龙江汤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为一般债券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汤原县汤原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供热配套管网。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汤原县经济开发区。
2.3建设规模:供热一次网管道,新敷设管道管径DN600-DN300,路面底部直埋敷设。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5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31日,总工期:216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13,480,322.59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任命文件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并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缴纳的近3个月(2025年01月-2025年03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加盖公章,需体现人员姓名,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如有特殊情况可提供声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在岗人员。
3.3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使用和管理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要求执行,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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