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天津业务部曹妃甸11-1_3_5油田综合调整项目注水泵集中采购公告
天津业务部曹妃甸11-1_3_5油田综合调整项目注水泵集中采购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天津业务部-曹妃甸11-1_3_5油田综合调整项目注水泵集中采购
工程项目名称
天津业务部-曹妃甸11-1_3_5油田综合调整项目注水泵集中采购
项目概况
中国渤海海域曹妃甸 11-1/3/5 油田综合调整项目 CEPM 平台采购注水泵系统
项目所在地
天津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本系统以盖章后的书面形式提交,否则将不予受理。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异议的,对异议答复结果不认同的,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向投诉受理部门投诉。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天津业务部-曹妃甸11-1_3_5油田综合调整项目注水泵集中采购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5-CNCCC-HW-GK-6540/01
发标日期
2025年05月26日
主要技术规格
额定排量700m3/h,入口200~300KPaG,出 口 11000KPaG ;700m3/h,入口 200~300KPaG,出口 11000 (HP CONDITION) 不低于 735m3/h,入口 200~300KPaG,出 口 8000(LP CONDITION) ;额定排量735m3/h,入口200~300KPaG,出 口 8000KPaG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2026年3月10日前。
交货数量
七套
招标范围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投标主体: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 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2台套的离心泵撬(含泵头、联轴器、电机,须在同一个合同内)供货业绩,且均满足泵型为BB3,流量≥735 m3/h,扬程≥800m的技术要求。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销售合同和 2)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到货验收单或调试验收报告或其他可以证明合同项下货物已经到货验收的有效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国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盖章,国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离心泵的主要技术参数(结构型式、泵排量、扬程)、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到货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到货验收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