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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公告异常公告开标结果公示答疑澄清南浔区和孚镇全域土地整治安置房建设项目一期(垃圾焚烧厂拆迁安置)工程结算审计项目发包公告
1. 发包条件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发包竞包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本发包项目南浔区和孚镇全域土地整治安置房建设项目一期(垃圾焚烧厂拆迁安置)工程结算审计,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发包金额约17.6万元,发包人为湖州南浔临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发包代理机构为浙江富力诚欣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发包,项目发包编号为hzgq202505248。
2. 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2.1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 87441平方米(含地下泵房),其中:多层住宅 86500 平方米,物业及配套 941 平方米,单体最大面积为8938平方米,建安工程造价约26856.12万元。
2.2项目建设地址:项目位于南浔区和孚镇,湖盐公路以北,成相圩小区北侧。
2.3发包范围:整个工程结算审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土建、水电安装、室内装修、室外配套及设备安装等施工结算审计相关服务;具体以业主要求为准。
2.4投资估价:结算送审金额约2.29亿元,本次审计基本服务费最高限价17.6万元。
2.5服务期限:承包人取得所有送审资料后60日历天内出具审核初稿(需具备与施工单位对账条件)
2.6技术要求:审计结果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各种技术规范、强制性标准要求
3.竞包资格要求3.1竞包人资格要求:具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且具备承担本项目实施能力的供应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包)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专业,不含二级)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土木建筑专业,不含二级)
3.3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