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德兴市乡镇污水整治提升项目设计公告
德兴市乡镇污水整治提升项目设计第二次招标公告
赣建德设招字[2025]15号
本招标项目德兴市乡镇污水整治提升项目设计已经德发改行政字【2025】69号备案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德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上级资金及财政统筹根据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设计单位。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德兴市乡镇污水整治提升项目设计
2、工程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对现有污水管网全面排查、疏通管道堵塞、修复破损管道,对接入污水管网的其他管道进行拆除改道;完善未接入污水管网的部分区域,主干管末端、调节池前新建沉砂池等设施;调节池工艺改造升级,增加格栅、增加清淤提升泵、智能水位监测装置、进水口水质监测等设施;增加厂站监控设备;改造更换智能化终端设备等等。
3、工作范围:规划方案设计(含概念性方案设计、投资估算、方案的优化、修改、完善、报批通过)、初步设计(含专家评审费、初步设计概算、修改、完善、报批通过)、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协调配合等全过程设计服务。设计必须满足招标人对工程使用功能的需求,同时能够满足当地发改、规划、建设部门对报批深度要求。
4、本项目设计费暂定为155.02万元(最终价格以财审审定造价按计价格[2002]10号)文件标准取费下浮50%)
5、设计周期:90天。
6、本工程标段划分为1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应满足资格条件,并应开标当场、当时、当众提供下列所有证件及材料的: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还需提供本工程开标当月前连续6个月以上尚未到期限的劳动合同和开标当月前连续6个月以上在本企业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不含开标当月及文字说明)。
3、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
4、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一级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需提供本工程开标当月前连续6个月以上尚未到期限的劳动合同和开标当月前连续6个月以上在本企业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不含开标当月及文字说明)。
5、业绩材料要求:提供开标当月前近60个月内(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项目总投资额达到1.02亿元的(满足80%即可)及以上或单项设计费合同额达到155.02万元的(满足80%即可)及以上的类似工程设计业绩。业绩一律凭2种以上(含2种)能证明设计单位经历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即:主要施工图、设计合同、中标通知书、设计审查备案表等,但不含文字证明材料]。注:投标企业提供的设计业绩需真实有效,如投标单位提供虚假业绩一经发现取消投标资格,已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报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