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河南汇洋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水下切粒系统、结晶烘干系统、包装系统谈判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现已具备条件。采购人为河南汇洋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欢迎具备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谈判采购活动。
2.采购项目名称及采购内容
2.1 项目名称:河南汇洋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水下切粒系统、结晶烘干系统、包装系统
2.2 项目编号:M4101000065001320006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采购范围及内容:
水下切粒系统装置(含板式快速换网器装置)1套、结晶干燥设备1套、吨包、小包一体机设备1套,三套设备需连接到一起,达到连续切粒、干燥、包装的目的,涵盖设备采购、运输、指导安装等内容。本项目采购详细技术要求见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
2.5 交货地点:
河南省鹤壁市 2.6 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75日历日完成供货。
2.7质保期:本项目采购内容自设备性能验收通过之日起12个月,质保期间免费提供售后服务。
2.8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3.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要求: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供应商若为经销商的,应提供制造商的授权委托书。(提供授权书) 3.2 业绩要求:供应商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水下切粒机供货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封面页、签字盖章页、供货清单页复印件或扫描件)。当合同及业绩相关证明资料无法体现业绩关键信息时也可提供合同相对方发包方出具的有效业绩证明文件(加盖合同相对方发包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
3.3 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注:相关信息以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3.3.2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企业单位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单位负责人和企业,【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