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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5-26 数据编号: 8346466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陕西西安市鄠邑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站2025年度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智慧管控系统设备维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5年度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智慧管控系统设备维护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06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DZ2025-ZCHY-0520
项目名称:2025年度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智慧管控系统设备维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4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2025年度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智慧管控系统设备维护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度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智慧管控系统设备维护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自然人身份证明;
(2)提供具有经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供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时段的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提供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时段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除印花税外任意税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6)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应为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8)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电子件或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被授权人身份证电子件或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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