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购条件 本项目已由采购人决策立项,资金自筹且已落实。现对鲁山县京誉府庭院供热管网工程项目进行询比(文件)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鲁山县京誉府庭院供热管网工程项目
2.2项目编号:M4101000065001268010
2.3项目概况:鲁山县京誉府位于鲁山县人民路与鲁兴路交叉口东北角。项目占地面积21828.9平方米,7栋单体建筑层数17层,总户数306户,建筑面积37271平方米。
2.4施工范围:
新建小区换热站(不含远传控制系统)、站前一次网(小区红线市政预留接口至换热站)、庭院管网、小入户装置(主材甲供)。 2.5工期:6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接到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行业标准及采购人技术要求。
2.7质保期:质量保证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投用的两个完整采暖期,从双方共同签署《竣工验收合格证明》起计算。质保期内出现保修范围内的任何质量问题,均由成交人负责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企业要求
响应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资质要求
响应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项目经理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为响应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自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且无在建项目(以采购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为准)。
3.2响应人2022年1月1日以来,在国内至少具有一个小区供热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业绩的合同扫描件)。
3.3信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