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南宫市供热管网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纯水岸小区、二标段:丽滨嘉苑小区)招标公告
南宫市供热管网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纯水岸小区、二标段:丽滨嘉苑小区)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南宫市供热管网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纯水岸小区、二标段:丽滨嘉苑小区)已由南宫市行政审批局以关于南宫市供热管网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变更的批复、 南审批投资审字(2021)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一标段纯水岸小区:484.095413万元、二标段丽滨嘉苑小区:155.536063万元,建设规模: 一标段纯水岸小区:纯水岸小区供热管网改造;二标段丽滨嘉苑小区:丽滨嘉苑小区供热管网改造,建设地点: 一标段纯水岸小区:纯水岸小区;二标段:丽滨嘉苑小区 。
2.2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 经查勘现场,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工程量清单所列全部工程内容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一标段纯水岸小区:484.095413万元、二标段丽滨嘉苑小区:155.536063万元。 2.3计划工期: 152 日历天。 2.4质量标准: 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
2.5其他: / 。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列全部工程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以及具有有效的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GB2)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6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7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拟派项目经理自2021 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与发包工程类似的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