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聚氯化铝采购招标公告
2025年度聚氯化铝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ESCRFQ2025052600002)
项目所在地区: 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 2025年度聚氯化铝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资金自筹资金,招标人为 天津泰达水业有限公司、天津泰达津联自来水有限公司、天津泰达新水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一标段2025年度聚氯化铝(净水)采购:天津泰达津联自来水有限公司单次采购量约为25吨左右,年采购数量为750吨(招标人不承诺采购量,此数据只作为报价参考),根据实际需求进行采购。 二标段2025年度聚氯化铝(污水)采购:
1、天津泰达水业有限公司污水厂单次采购量约为10吨左右,采购数量为280吨;2、天津泰达新水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单次采购量约为30吨左右,年采购数量为1000吨(招标人不承诺采购量,此数据只作为报价参考),根据实际需求进行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5年度聚氯化铝(净水)采购; (002)2025年度聚氯化铝(污水)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5年度聚氯化铝(净水)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可为生产厂家或代理商,若生产厂家投标,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涉水产品聚氯化铝卫生许可批件;若为代理商投标,需提供有效期内的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代理授权书和涉水产品聚氯化铝卫生许可批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3月至今由生产厂商委托具有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聚氯化铝液体检测报告,其结果需满足:GB 15892-2020《生活饮用水用聚氯化铝》液体执行标准,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每次供货时,需出具“该批次聚氯化铝液体指标满足GB 15892-2020《生活饮用水用聚氯化铝》液体执行标准的出厂检测报告”的承诺书加盖公章;
5、投标人须具有运输能力:
①若投标单位具备自有车辆的:提供行车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若代理商委托运输公司运输需提供运输公司的营业执照、委托合同、行车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若生产厂家委托运输公司运输需提供运输公司的营业执照、委托合同、行车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生产厂家可为本项目提供运输服务的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6、须提供专罐、专车专用的承诺书加盖公章;
7、投标人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内;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且被执行人信息查询无记录;企业资金流正常,不存在企业无法正常运营的风险;提供书面声明函加盖公章。(开标现场网上核验,如与承诺书不一致,按无效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