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运河水厂液氧供应和液氧站设备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经桐乡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批准,本次招标的项目为新运河水厂液氧供应和液氧站设备租赁项目,招标人为桐乡市凤栖经贸有限公司,资金由业主自筹解决。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运河水厂液氧供应和液氧站设备租赁项目
(2)招标内容:桐乡市新运河水厂液氧供应和液氧站设备租赁包括液氧站的设计、建设、设备安装、调试、验收、日常维护管理、保养、拆除和液氧的供应、运输、装卸等。
(3)预算价:液氧预算单价及最高单价限价800元/吨,预估2000吨/年;液氧站系统租赁(含维保)预算单价及最高单价限价6000元/月。
(4)服务期:以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30年09月30日(60个月,如在租赁期限内因采购人发展经营需求或政策调整、政府要求等原因,需要进行桐乡市新运河水厂改造或搬迁,则合同提前终止。)
二、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