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鼓楼区道路新建-玖珑湖东侧道路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鼓楼区道路新建-玖珑湖东侧道路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鼓楼区道路新建-玖珑湖东侧道路项目已由徐州市鼓楼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徐鼓政服审发〔2024〕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市鼓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鼓楼区道路新建-玖珑湖东侧道路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徐州市鼓楼区新城珑湖天隽东侧。
2.1.2建设规模:鼓楼区道路新建-玖珑湖东侧道路项目,为新城珑湖天隽新建配套市政道路,道路全长315米,红线宽18米,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
2.1.3合同估算价:鼓楼区道路新建-玖珑湖东侧道路项目,约587.60万元。
2.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1.5 其他: 鼓楼区道路新建-玖珑湖东侧道路项目,共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新建市政道路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