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海原县中医医院康复中心建设项目设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原县中医医院康复中心建设项目设计(项目名称)已由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海原县中医医院康复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海发改发〔2025〕67号文件(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原县卫生健康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7814万元,不足部分由海原县中医院以设备和流动资金分批次安排(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海原县卫生健康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NXHY-GC2025011
建设地点:位于中医医院住院楼北侧地块内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其中:康复中心建筑面积11631平方米,地上五层、框架结构,一层设置康复、神志病、治未病等门诊和医技科,二层设置骨关节康复科和康复功能锻炼区,三层设置治未病科和健康管理中心,四层设置神经康复科及睡眠障碍中心,五层设置儿童康复科和老年病科;附属用房369平方米,地上一层、框架结构,主要设置污水处理间、煎药室及生活水泵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