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四水库特色林下经济及生态修复建设项目(一期项目)EPC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1.1本招标项目
眉山四水库特色林下经济及生态修复建设项目(一期项目)EPC(项目名称)已由
四川天府新区眉山发展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天眉发改投〔2025〕2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眉山环天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对上争取及企业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眉山环天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四川天府新区眉山发展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天眉发改投〔2025〕2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仁寿汇鑫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 仁寿县视高街道。2.2 建设规模:建设四水库森林抚育基地3000亩,实施森林生态区缓冲区约2000亩的林地修复改造工程(包括植被生态修复、林地修复、栽植本地乔木、灌木等),建设食用菌标准化种植1000亩、林下珍稀中药材种植1000亩,建设苗圃基地1013.45亩,配套林业生产便道19.2公里、巡护步道8公里、消防设施、给排水管网等基础设施。
本次仅对一期工程进行招标,建设内容包含泉龙河片区、寨子山片区、柴桑河北段片区、帽顶山片区、四水库片区。
2.3 总投资:19657万元,本次招标限价13202.63万元,其中设计最高招标限价121.91万元,施工招标限价13080.72万元。
2.4 招标范围:
(1)工程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整个工程施工图设计、编制符合评审要求的施工图预算和工程量清单(含满足编制要求的预算控制价)、参加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并移交、后续设计配合工作等内容。
(2)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含变更)和相应工程量清单所表达的范围及竣工验收合格的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内容。
2.5 计划工期:总工期390日历天,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360日历天(其中泉龙河片区、寨子山片区、四水库片区施工工期为180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设计规范、规程、规定、标准,并满足施工需求;预算编制符合评审机构要求。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合格。
2.7 资金来源:对上争取及企业自筹资金。
2.8 标段划分:1个标段,具体划分为:设计施工1个标段。
2.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