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松溪县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二期)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松溪县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二期)已由松溪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松发科[2023]审批213号、松发科[2024]审批162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松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申请国债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松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 工程建设地点:松溪县城区;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价为:32358668元;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松溪县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二期)的施工,内容包括施工范围内的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通信工程、水坝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最终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2015版)的规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单项合同额 40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本招标项目为单项合同2500万元以上的市政综合工程;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规定,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2358668(其中:暂列金1455175元,暂估价1800000元)元;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2.6 标段划分(如果有):/;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设计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