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长武县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及臭气污染收集处理工程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武县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及臭气污染收集处理工程已由长武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长审批批复〔2025〕5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长武县污水处理厂厂区内;
2.2 工程规模:对长武县污水处理厂水污染治理设施部分设备进行更新和提升;对部分设备进行设备更新;新增和提升污水处理厂各臭气污染防治设施;对臭气源进行加盖(罩)密封,负压吸收、集中处理,加盖密封总面积3117.74平方米:新增臭气回收处理系统1套,系统采用一体化生物除臭工艺,臭气处理能力为4万立方米每小时;同时对涉及到的设备间进行装修改造,包括室内外涂刷及设备间屋面防水施工,外墙粉刷8294.27平方米、室内粉刷5293.5平方米,屋面防水1089.74平方米,风机房除尘装修改造450平方米,并配套建设绿化等其他工程。;
2.3 项目投资总额:13734274.62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13734274.62元);
2.4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1: 标段名称: 长武县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及臭气污染收集处理工程一标段;标段编号: E6104003516jopebqggv001;标段类型: 施工;标段2: 标段名称: 长武县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及臭气污染收集处理工程二标段;标段编号: E6104003516jopebqggv002;标段类型: 施工;;
2.6 招标范围:标段1:本项目一标段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标段2:本项目二标段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7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长武县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及臭气污染收集处理工程一标段: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申请人需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近三年承担过类似业绩(2022年04月01日至今);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近三年有类似施工业绩,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