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沧州经济开发区承接京津现代制造产业转移示范园一期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B区(新材料产业园区)勘察招标公告
【沧州经济开发区承接京津现代制造产业转移示范园一期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B区(新材料产业园区)勘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沧州经济开发区承接京津现代制造产业转移示范园一期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B区(新材料产业园区)勘察已由河北沧州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关于“沧州经济开发区承接京津现代制造产业转移示范园一期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变更的批复 沧开发经发批字〔2025〕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弘业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占比 100%,招标人为沧州弘业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147304.71 万元,建设规模: 新建管径DN1200排水管网 15400 米,管径De800 污水管网 14950 米,预埋强弱电管 12300米,燃气管网1200米DN200;恢复路面 16438.7 平方米,建设孵化器及标准化厂房建筑面积约 291123 m2 ,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沧州经济开发区,黄河路南侧,经九路东侧,规划九河路北侧,规划经十路西侧 。
(2)计划服务期限: 15 日历天。
(3)其他:质量标准:合格,满足现行有关国家规范、行业及招标人要求。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实施范围占地约60亩,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研发车间、配套楼及门卫等。招标范围包括提出详细的岩土工程资料和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对建筑地基作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和不良地质作用的防治等提出建议及后期相关服务工作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62 元/延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
(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 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财务要求:不提供。
(5)类似工程业绩:不提供。
(6)勘查设备要求: / 。
3.1.2其他要求:
(1)投标人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单位禁止参与项目投标,以开标当日现场查询为准。
(2)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 。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执业资格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5-28 09:00至2025-06-05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