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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5-28 数据编号: 8362735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广东中节能水务发展深圳公司2025年度污泥外运处置服务招标公告

中节能水务发展深圳公司2025年度污泥外运处置服务招标公告
 
中节能水务发展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委托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绿色供应链管理服务分公司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标段(包)名称:中节能水务发展深圳公司2025年度污泥外运处置服务
二、标段(包)编号:20250503020197781001001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五、代理机构: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绿色供应链管理服务分公司
六、项目概况:
(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项目概况:深圳市沙井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污水处理总规模为:35万m3/d,变化系数是1.3。
七、招标服务内容:深圳市沙井污水处理厂二期(污水处理总规模为:35万m3/d,变化系数是1.3)的污泥外运及合法处置服务。本次污泥外运与处置两项服务作为一个包标,即若投标人为运输单位,应自行负责寻找合法污泥处置单位,并负责其相关费用;若投标人为处置单位,应自行负责寻找合法运输队,并负责其相关费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人要求。
八、招标服务主要技术要求:深圳沙井污水厂(二期)工程污水处理规模为35万m3/d(Kz=1.3),出水水质达到《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A标准;厂界内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污水处理厂污泥压滤机出泥含水率要求约60%;设计满负荷产泥量150吨/天,年处理量约4万吨。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九、招标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十、招标服务地点要求:深圳市沙井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现场(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民社社区隔沙路6号深圳中节能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十一、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联合体要求:
(1)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力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本项目招标人只针对代表主体投标的牵头人办理一切相关业务,包括平台注册、缴费、获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的盖章、签字、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等工作。
(2)联合体各方数量不得超出两个;满足招标公告“
十二、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各项要求。
(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分别组成不同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获取招标文件的牵头人信息应与投标时的信息保持一致。
(二)其他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满足招标服务内容的专业技术能力、设备设施等。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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