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龙游凤翔洲洲头综合整治工程(水文化公园)2025年度园区运营第二批劳务外包项目的重招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龙游县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龙政办发〔2021〕58号)等有关规定,衢州宇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龙游凤翔洲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现就龙游凤翔洲洲头综合整治工程(水文化公园)2025年度园区运营第二批劳务外包项目重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意向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YCG2025YX-033-01
2.项目名称:龙游凤翔洲洲头综合整治工程(水文化公园)2025年度园区运营第二批劳务外包项目
3.预算金额:796000元;
4.最高限价:796000元
5.招标内容: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自2025年 月 日至202 年 月 日止。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龙游县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龙政办发〔2021〕58号)第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落实国企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且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三、电子评标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电子招投标方式。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磋商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获取。
2.磋商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时间止。
3.供应商按下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如未在“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投标无效,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