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沽源县潮白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四期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沽源县潮白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四期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沽源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沽数政招核字【2025】7 号 核准,以沽数政立字(2025)39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沽源县水务局 ,建设资金来自 密云水库上游潮白河流域水源涵养区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00% ,招标人为 沽源县水务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项目名称:沽源县潮白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四期工程 2.1.2 建设规模及内容:白河干流太平营村上游段生态修复,修复长度 3.0km。白河干流太平营村至红旗滩村段生态修复,修复长度 4.7km。支流牛角沟生态修复,修复长度 1.2km。治理沟壑 12 处,修建格宾石笼谷坊坝 98 座。生态林巩固提高 2.66 平方公里,补植沙棘 13734m2,播撒柠条籽 13734m2,补植桦树 24721 株,补植樟子松28840 株。设置封育围栏 11543m。 2.1.3 建设地点:小河子乡牛角沟村、太平营村、红旗滩村、碾盘沟村; 2.1.4 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 2026 年 5 月 31 日前完工; 2.1.5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1.6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沽源县潮白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四期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