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丰镇市2025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招标公告
丰镇市2025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F1509002025052701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丰发改字【2025】8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丰镇市水土保持工作站,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衔接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丰镇市2025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
2.2建设规模及内容:解决丰镇市5个乡镇和南城区的11个自然村2802人供水保障问题。具体为:新建水源井5眼,水泵5套,变频2套,消毒设备5套,增压泵1套,蓄水池1座,9m3井房5座,首部检查井5座,维修蓄水池1座,输配水管网50811米,输配水管道水平定向穿管35485米破水泥路恢复2484㎡,上方开挖33434m3,石方开挖5124m3,土方回填33205m3,外运土方回填5124m3,维修管道3处入户823户,地埋电缆995米,新建检查井20座。
2.3建设地点:丰镇市三义泉镇、南城区、隆盛庄镇、官屯堡乡、浑源夭乡、巨宝庄镇所涉及供水保障问题的自然村。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5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前。(上述计划开、竣工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招标人规定执行。)
2.6计划投资:499.64455万元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标准,达到合格工程。
2.8安全要求:符合国家安全验收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相应的能力来有效的履行合同;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3.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3.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注册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且在本企业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