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二期)-洪安、梅江、妙泉、清溪八角亭段供水主管改造工程-管材采购(第二次)
受秀山县秀兴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对秀山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二期)-洪安、梅江、妙泉、清溪八角亭段供水主管改造工程-管材采购(第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最高限价195.04311万元,保证金2万元,采购内容及详情见附件《秀山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二期)-洪安、梅江、妙泉、清溪八角亭段供水主管改造工程-管材采购(第二次)竞争性磋商文件》。
特别告知:
一、本项目挂牌期自2025年5月28日起至2025年6月8日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意向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意向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以及财政部财库[2015]124号文件规定的情形除外。未出现上述情形的,则进入磋商程序,并由磋商小组出具磋商报告。磋商程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篇 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
二、意向供应商须在挂牌期内通过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
https://www.cquae.com/help/)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应保证金到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