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凯旋校区南校区局部路面及管网升级改造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凯旋校区南校区局部路面及管网升级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6月12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4945号-1
2.项目名称:凯旋校区南校区局部路面及管网升级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97万元。
最高限价:197万元。
5.采购需求:凯旋校区南校区局部路面及管网升级改造(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6.项目地点: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凯旋校区南校区。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4)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①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建筑业划型标准划定),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不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