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沧州市南皮县2025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地下水水源置换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河北省沧州市南皮县2025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 地下水水源置换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河北省沧州市南皮县2025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地下水水源置换工程项目已由南皮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招标核准【2024】6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皮县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皮县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建设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河北省沧州市南皮县2025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地下水水源置换工程项目建设地点:南皮县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招标内容:河渠清淤长度18.173km,新建扬水点24座,改建节制闸1座,改建过路方涵7座。工程质量:合格计划工期:2025年12月底之前完工标段划分:一个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相关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分别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4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5其他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及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