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眉县金渠镇污水处理厂提标及扩建工程项目(新建调节池及配套其他相关附属设施)资格预审公告
眉县金渠镇污水处理厂提标及扩建工程项目(新建调节池及配套其他相关附属设施)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ZBZB-2025-2603)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宝鸡市,眉县
一、招标条件
本眉县金渠镇污水处理厂提标及扩建工程项目(新建调节池及配套其他相关附属设施)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眉县科技工业园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建调节池 1 座以及配套其他相关附属设施(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眉县金渠镇污水处理厂提标及扩建工程项目(新建调节池及配套其他相关附属设施);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眉县金渠镇污水处理厂提标及扩建工程项目(新建调节池及配套其他相关附属设施))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工程(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及 2024年4月至今连续12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3-3、企业和项目经理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4月至今,以完工证明时间为准)类似业绩至少2份(其中包括项目经理业绩1份,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证明及业绩网查查询截图为准,业绩真实、有效);
3-4、企业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或2022年至2024年) 具有审计资格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并具有良好的财务履约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