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野鸡河新晃县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湖南省野鸡河新晃县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湖南省野鸡河新晃县治理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怀化市水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湖南省野鸡河新晃县治理工程初步设计(调整)报告的批复》(怀水建管〔2024〕1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新晃侗族自治县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水利发展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新晃侗族自治县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华中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湖南省野鸡河新晃县治理工程 。
2.2 建设地点: 新晃侗族自治县凉伞镇 。
2.3 建设规模(项目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项目特性、总投资额、总工期等): 本工程项目区位于野鸡河干流上,新修重力式堤防 1.075km;新修护岸9.804km(其中坡式护岸1.233km,墙式护岸8.571km);河道清障 4.9km;新修便民设施 、排水涵管等。具体的项目指标、范围及规模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总投资额为:25046342.78元。施工总工期为:15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
(1)招标范围即:新修重力式堤防 1.075km;新修护岸9.804km(其中坡式护岸1.233km,墙式护岸8.571km);河道清障 4.9km;新修便民设施 、排水涵管等。具体的项目指标、范围及规模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及行业施工规范要求。达到国家规定质量评定“合格工程”的标准 。
2.6 其他要求: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