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彭泽县马当太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彭泽县马当太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彭泽县马当太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招标人为彭泽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源中央、省级财政资金及地方自筹,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施工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彭泽县境内。
2.2招标规模:项目总投资184.29万元。本项目投资:1266889.31元。
主要建设内容:封禁治理 438hm2,封禁标牌 3 块;村庄环境整治 1 处(场地清杂 770 ㎡,便民通道 155m,种植乔木 30 株、灌木 35 株,草皮 700 ㎡,雨水沟 170m);河道整治 470m(岸坡清杂 1668.5 ㎡,河道清淤 1920m3,新建拦沙堰 1 座,浆砌石挡墙护岸 850m,便民通道 320m,便民通道外侧绿化 230 ㎡,安全护栏 320m,安全警示牌 10 块,岸顶绿化 160㎡);小流域碑(牌)6 座(小流域碑 1 座,宣传栏 1 座,林草保护牌 2 块,工程宣传牌 2 块)。
2.3计划工期:施工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开工日期:2025年7月1日,竣工日期:2025年10月30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4招标范围及内容:本项目的施工,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2.6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和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当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企业须提供以上投标人员的相关证书和开标前连续近 6 个月(开标前 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社
保缴纳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 6 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拟上述人员中为退休人员的,提供退休证明,退休不足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还应提供相应缺失月份(退休前)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