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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城区排水能力提升项目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本溪市城区排水能力提升项目已由本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本发改发〔2025〕3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 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本溪市城市运行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辽宁华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 公 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明山区、平山区、溪湖区 建设规模:项目为改建项目,改造雨水管线DN300,4507米;改造雨水管线DN600,911米;改造雨水管线DN800,8 103米;恢复检查井267座;修复排水沟挡土墙4433米,并对开挖路面进行恢复等。 2.2 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共划分 1 个标段;是否兼投:否 ;是否兼中:否。 计划工期/服务期限/供货期限: 6 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服务开始/供货开始日期2025年07月10日 ;计划竣工/服务结束/供货结束日期 2025年09月08日 ; 标段名称:本溪市城区排水能力提升项目初步设计 标段编号:E210501ET02000003001001 标段招标范围:改造雨水管线DN300,4507米;改造雨 水管线DN600,911 米;改造雨水管线 DN800,8103米;恢复 检 查井267座;修复排水沟挡土墙4433米,并对开挖路面进行恢复等 。对以上工程进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服务内 容 。 标段类别:服务类-设计;标段合同估算价:208.0万元。 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0元;缴纳方式:保函(保险)、其他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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