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水岸人家四期小区(东地块)工程EPC建设项目室外、景观及绿化专业分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 水岸人家四期小区(东地块)工程 EPC 建设项目室外、景观及绿化专业分包工程。
1.2建设地点: 长丰县双墩镇,静宫路以南,龙湖北路以北,瓦埠路以西,罗集路以东。
1.3建设规模: 项目主要包括:12 栋住宅楼(1059 套)、一栋邻里中心,一栋9 班幼儿园等。项目总用地面积 51625㎡(约 77.44 亩),建筑面积约 163193.83㎡(地上:119311.71㎡,地下:43882.12㎡),住宅建筑面积108695.76 ㎡,公建配套 6639.72 平方米,幼儿园建筑面积 3976.23 ㎡,要求装配率不低于 50%。机动车总停车位1261辆,地上停车位115辆,地下停车位1146辆,非机动车停车面积2642.47㎡。
1.4计划工期:210日历天,暂定进场时间: 2025 年 10 月 1 日。
2.招标范围
2.1施工范围: 水岸人家四期小区(东地块)工程 EPC 建设项目室外、景观及绿化专业分包工程,包含设计图纸范围内:
含景观照明系统、景观给水工程、压力排水系统、污水系统、雨水系统、景观排水系统、道路工程、景观工程、室外围墙及幼儿园围墙、挡土墙、钢结构工程、绿地整理、栽植花木(确保成活率100%)、室外安装土石方工程。
包含竣工图纸的绘制、验收、竣工移交、质量维修更换及保修、专家论证,包工(施工费)、包料(主材辅材设备)、包运输装卸、二次搬运、施工中不可预见费、检测报告费、税金、包资料、包材料送检、包工期、包质量、包验收、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包治安、包维修保养、包配合招标人编制最终版清单提供业主审计、包与其他专业的配合等达到招标人验收要求的投标人的一切费用。
以上描述的工程范围及介绍仅是概括性的,投标人应全面了解工程的实际范围,并承担工作内容中应该承担的风险。若中标人不履行上述工作内容,每项工作内容按招标人另行找人施工的金额,从结算中扣除。投标人不得层层转包,一经发现取消中标人资格立即清退出场,且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施工图纸、补疑、招标文件、政府相关文件、规范等其它资料。如取消合同内任何一项工程,未施工部分从合同内扣除,投标人应无条件配合,不得有任何异议。
品牌要求见招标文件附件。
2.2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3质量标准: 合格,争创黄山杯
2.4招标控制价:24954686元(含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并接受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须为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
3.1.2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