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溆浦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提质改造项目(一期)
溆浦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提质改造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溆浦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提质改造项目(一期),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溆浦县发展和改革局、溆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溆浦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提质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溆发改环资(2024)4号),建设单位为溆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总投资为18032.00万元,本次招标控制价为8193.26 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及县财政配套资金、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溆浦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提质改造项目(一期);
1.2.2建设地点:溆浦县卢峰镇;
1.2.3项目基本情况:(1)对溆浦县县城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扩容:(1)进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出水水质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提高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处理规模2万吨/日;(2)改造二桥旁一级提升泵房;(3)县城区排水管网排查、检测及GIS系统建设;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特征为 “建筑类型、结构、层数、高度、建筑面积、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特征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单项合同额作为考核指标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单项合同额所涵盖的范围)
1.3 工期要求:365(设计:合同签订完成后3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合同签订完成后330天达到竣工验收要求。)?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
(1)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补充和完善;完成本项目涵盖的所有建设内容初步设计优化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备案及后续相关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