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彭州市城市再生水厂一期工程监理标段招标公告
施工招标文件范本彭州市城市再生水厂一期工程监理 /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彭州市城市再生水厂一期工程监理 / 标段已由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资备【2212-510182-04-01-224708】第FGQB-056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湔江自然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湔江自然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212-510182-04-01-224708】第FGQB-0568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时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致和街道百祥村;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设计处理规模为3万m3/d(预留二期3万m3/d,二期达6万m3/d),配套建设厂外调节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预处理系统、强化处理系统、深度处理系统、尾水处理系统、附属生产系统等的土建工程及设备安装工程,以及进出水管线工程等。(项目不涉及污泥处置);
2.3 监理服务期:建设工程的前期准备期+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从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且缺陷责任期满、监理资料按相关规范归档、配合完成本项目结算审计为止;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范围内全部工程的监理服务和缺陷责任期内的相关服务及根据项目实际需要由招标人安排的其他范畴内的项目监理工作;
2.5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 招标控制价:2516400.00元(此价包含该项目施工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的监理服务费),最终监理费结算价=实际施工工程结算价审计报告金额(万元)/21651.624286(万元)×监理费投标总价(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 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