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项目已由
鲁山豫能抽水蓄能有限公司决策立项,资金自筹且已落实。河南鲁山抽水蓄能电站上、下库蓄水相关闸门拉杆进行
询价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
河南鲁山抽水蓄能电站上、下库蓄水相关闸门拉杆询比单采购 2.2项目编号:M4101000065000815126
2.3实施地点:河南鲁山抽水蓄能电站
2.4项目概况:河南鲁山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城西南的四棵树乡和赵村镇境内,上水库位于李子峪河主要源头之一的花园沟,下水库位于李子峪河峡谷出口处。电站距鲁山县城直线距离约51km,距郑州和洛阳的直线距离分别为157km和109km,地理位置优越。
2.5工作范围:卖方负责本合同范围内所有设备的制造、工厂试验、出厂验收、包装、运输、保险、交货(车板交货)、安装调试督导及现场服务和技术服务等工作。设备的安装、调试和现场试验等由其他承包商完成。(详见技术文件)
2.6设备交货:
2.6.1交货时间:河南鲁山抽水蓄能电站上、下库蓄水相关闸门拉杆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30天内。
招标人可根据电站工程实际进度对供货时间作调整,具体供货时间以招标人发出书面通知为准。因买方原因要求卖方推迟合同设备发货,卖方不应为调整供货期而改变合同价格。
2.6.2交货地点:河南鲁山抽水蓄能电站工作现场买方指定的位置交货。卸货由买方负责,卖方应提供技术指导和专用起吊工具。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报价人须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
3.1.2报价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必须包含本询比产品的相关业务。(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
3.2信誉要求:
3.2.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投标人自行承诺,出具承诺书,并盖投标人公章)
注:相关信息以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3.2.2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且企业单位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