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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5-30 数据编号: 8395877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河南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5G室分创新实验室仪器仪表设备购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第三次)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5G室分创新实验室仪器仪表设备购置采购项目(招标编号:XHTC-HW-2025-0419),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新华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5G室分创新实验室仪器仪表设备购置采购项目
1.2招标编号:XHTC-HW-2025-0419
1.3采购内容: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5G室分创新实验室仪器仪表设备购置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1.5本项目含税预算金额为550万元。
1.6中标人数量及份额分配:1名,份额100%。
1.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和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1.8交货期要求:签订合同起3个月内,货物准备齐全,发货前7日通知招标人,接到供货通知之日起7日内将货物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1.9合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2个月或合同金额使用完毕自动终止,两者以先到为准。
1.10保修期要求:矢量网络分析仪,频谱分析仪,矢量信号发生器主机质保36个月,矢量网络分析仪的附件,电缆,校准件和其它仪器设备及相关附件质保12个月。
1.11合同签订方式: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1.12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产品检测报告承诺:投标人需对本次投标的产品(矢量网络分析仪、频谱分析仪、矢量信号发生器)提供检测承诺书,承诺中标后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具备CMA或CNAS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相关产品校准规范的合格检测报告;承诺书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自2022年03月0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应具备累计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含)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业绩指:包含矢量网络分析仪类或频谱分析仪类或矢量信号发生器类销售项目业绩】。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包含矢量网络分析仪类或频谱分析仪类或矢量信号发生器类销售项目业绩,若未提供三类设备其中任一类设备类销售业绩,视为未提供同类项目业绩。
证明文件要求:①业绩证明文件须同时提供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采购内容、合同金额在内的合同关键页和能够证明该合同履行的至少一张发票作为证明材料。合同时间以合同(含框架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合同(含框架合同)签订金额为准。
②所有业绩均须同时提供国家或地方政府官网或合同甲方网站中标/中选/成交候选人公示或结果公示网页截图(须注明网站名称、网址。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注:如业绩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或不清晰导致无法认定的,或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文件的,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认可。经现场查询,如提供发票存在弄虚作假[如发票无法查验(查询网址: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复用、人为修改等,将否决投标人在本项目中的投标。
(5)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6)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时须提供承诺函)
(7)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时须提供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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