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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5-30 数据编号: 8396401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湖北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2025年宜昌市智联专业水质自动监测站点电子围栏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2025年宜昌市智联专业水质自动监测站点电子围栏服务项目(项目编号:CGZB-20250529-HBTT-F0122)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2025年宜昌市智联专业水质自动监测站点电子围栏服务项目(项目编号:CGZB-20250529-HBTT-F0122)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来源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2025年宜昌市智联专业水质自动监测站点电子围栏服务项目,采购1家供应商,为宜昌铁塔公司提供摄像头等前端设备、传输链路、算法授权和平台技术服务,预算金额130.78万元(不含税)。
本项目采购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双方履行完毕合同义务;项目实施地点:宜昌市。
1.6采购包划分
■不划分采购包
□划分采购包:/
1.7中选人数量及中选份额
■一家
□ 家
1.8本项目最高参选限价
□不设置最高参选限价
■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详见分项报价表,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项目采购1家供应商,为宜昌铁塔公司提供摄像头等前端设备、传输链路、算法授权和平台技术服务
2.2服务期限:自采购人下达通知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交付
2.3服务地点:宜昌市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第五章 采购需求”的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1.2 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1.3 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1.4 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1.5 参选人应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1.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1.7 本项目不接受转包或违法分包。
3.1.8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选。若参选人为代理商,参选产品(长焦球机、黑光球机)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应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授权证明文件并承诺对代理商应答承担连带责任;
②同类产品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应答,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应答或再委托其它参选人应答。
3.1.9 本项目采购标的物(6米立杆)包含安装服务,参选人须提供以下承诺:
①安装服务商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安装服务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以及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3.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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