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G4011扬溧高速镇江南互通至丹徒枢纽段改扩建工程环保工程施工项目公告
G4011扬溧高速镇江南互通至丹徒枢纽段改扩建工程环保工程施工项目
YLK-411、YLK-421标段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4011扬溧高速镇江南互通至丹徒枢纽段改扩建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23〕496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以苏交建许字〔2025〕00056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环保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总体概况
窗体顶端
G4011扬溧高速镇江南互通至丹徒枢纽段路线起自与G346交叉设置的镇江南互通,往南经镇江市润州区、丹徒区,止于与G42沪蓉高速交叉设置的丹徒枢纽,路线全长13.081公里。本项目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扩建,设计速度120km/h,路基宽度34.5m。新建和拼宽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
2.2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为G4011扬溧高速镇江南互通至丹徒枢纽段改扩建工程环保工程施工项目,共分2个标段,即YLK-411、YLK-421标段,各标段桩号范围如下:
YLK-411标段桩号范围:K21+330~K34+410.5;
YLK-421标段桩号范围:K21+330~K34+410.5。
窗体底端
2.3招标范围
YLK-411标段桩号范围内声屏障屏体、立柱等施工。
YLK-421标段桩号范围内原窗户设施拆除、隔声窗设施安装、窗框窗台恢复及全过程安装协调。
2.4计划工期
2025年7月至2026年6月,具体时间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单位条件:
(1)资质要求:
YLK-411标段:
投标人应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YLK-421标段:
投标人应具有以下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之一:
A.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B.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C.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业绩要求:
YLK-411标段:
2015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500万元的声屏障制作安装工程施工项目。
注:上述“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500万元的声屏障制作安装工程施工项目”是指:合同范围仅包含声屏障制作安装施工的,其合同金额应明确不小于500万元;或合同范围不仅包含声屏障制作安装施工的,但其中声屏障制作安装施工的合同金额应明确不小于500万元。
YLK-421标段:
2015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完成过隔声窗工程施工项目或单项合同不小于2000㎡的金属门窗工程施工项目。
(3)其他:
A.注册、登记情况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安全生产要求
a.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省级或以上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b.自2023年1月16日《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明确生产安全事故处罚措施的通知》(苏交建质〔2023〕9号)发布以来,投标人不存在因自身或其劳务合作单位在发包人建设管理项目(如果有)现场发生由应急管理部门牵头调查处理的人员伤亡事故而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a)发生致死1人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b)发生致死2人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c)发生致死3人及以上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d)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5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C.信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