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XCGC-S2025001号许昌市东城区水利局“许昌市东城区许扶运河、天宝河防洪排涝能力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XCGC-S2025001号许昌市东城区水利局“许昌市东城区许扶运河、天宝河防洪排涝能力提升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许昌市东城区水利局“许昌市东城区许扶运河、天宝河防洪排涝能力提升工程”,由许昌市东城区发展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310-411052-04-05-677291。招标人为许昌市东城区水利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编号:XCGC-S2025001号。
2.2 项目名称:许昌市东城区许扶运河、天宝河防洪排涝能力提升工程。
2.3 建设地点:许昌市东城区辖区内。
2.4 项目概况:本次招标为许昌市东城区许扶运河防洪排涝能力提升工程(一期),建设内容为对许扶运河(秋湖湿地以上)桩号0+000-5+750共5.75km河道进行清淤疏浚,改造雨水入河口(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设一个标段。
2.6 招标控制价:4291674.82元(本项目中所有土方(淤泥)外运暂定20km,后期结算时以实际运距签证为准)。
2.7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和补充文件(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
2.8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9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供的不予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