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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5-30 数据编号: 8399834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吉林市公共区域漏损供水管网治理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公告


吉林市公共区域漏损供水管网治理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S20250530FJSZ05001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市公共区域漏损供水管网治理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已由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吉林市公共区域漏损供水管网治理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吉市发改投资审批发〔2025〕2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市环境保护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2024年度财政预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改造供水管线总长106943米,其中,一次供水管线长12645米、管径DN300-DN800;二次供水管线长94298米,管径DN20-DN500。
2.2建设地点:吉林市市区内,包括船营区,昌邑区,龙潭区、丰满区。
2.3建设周期:
设计服务期限:2025年6月24日-2025年7月24日,共30日历天。
施工计划工期:2025年8月4日-2027年8月4日,共73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1)设计阶段:具体包括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包含全部专项工程设计)、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以及配合审核竣工图及质量缺陷处理等后续设计服务。
(2)施工阶段: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专项方案的审查论证、竣工图编制工作、工程交付及质量保修等全部工程内容。
(3)保修阶段:验收合格后,移交全部档案资料(须满足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保质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5项目总投资:项目概算约为人民币39614.27万元(其中:设计费为371.84万元,工程费为33076.11元)
2.6质量标准: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总承包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个资质其中之一,方可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1)全资质投标: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联合体资质投标
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设计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注: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各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总承包投标单位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具有类似项目负责人业绩;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设计部分: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拟派出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工程);
施工部分: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拟派出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以及有效期内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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