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公共区域漏损供水管网治理改造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JLS20250530FJSZ050010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市公共区域漏损供水管网治理改造工程项目,已由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吉林市公共区域漏损供水管网治理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吉市发改投资审批发〔2025〕2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吉林市环境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2024年度财政预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改造供水管线总长106943米,其中,一次供水管线长12645米、管径DN300-DN800;二次供水管线长94298米,管径DN20-DN500。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施工阶段及工程保修期、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3建设地点:吉林市市区内,包括船营区,昌邑区,龙潭区、丰满区。
2.4计划工期:2025年8月4日-2027年8月4日,共73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的要求。
2.6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依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国家监理服务收费基价标准的7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注: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各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2022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