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哈密市伊吾县苇子峡乡集中供热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公告
2025-06-20 10:00:00.0 报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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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市伊吾县苇子峡乡集中供热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
( 65052225052700347001)
一、招标条件
本 哈密市伊吾县苇子峡乡集中供热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65052225052700347001)已由伊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伊发改投资〔2025〕129号文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1100.00万元,招标人为伊吾县苇子峡乡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伊吾县
2.项目规模: 新建1座容量 8.4MW 的锅炉房,供热设备选用1台8.4MW(12蒸吨)常压燃煤热水锅炉(卷扬翻斗上煤、无级调速、刮板除渣),脱硝设备选用1套SNCR炉内脱硝系统,脱硫设备选用1套石灰法湿法脱硫塔,除尘设备选用1套多管除尘器及脉冲离线除尘器,软水处理选用全自动软水处理器,其他工艺设备均配套。新建 2.3km供热管道及配套设施(供热阀门井、补偿器井)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052225052700347001001
标段(包)名称: 哈密市伊吾县苇子峡乡集中供热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范围: 完成哈密市伊吾县苇子峡乡集中供热改造项目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设计、采购和施工等所有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① 工程设计须具备以下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具备);② 工程施工须具备以下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及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备锅炉安装(含修理、改造)B级及以上资质、压力管道安装 GB2 级资质、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锅炉生产厂家授权证书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制造)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如为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具备)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可兼任施工负责人),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