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洲水厂生产区域重要机房照明系统4台EPS应急电源购置项目(新增)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x施工R货物 x服务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采用竞价采购的方式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采购项目简介1.1采购项目名称: 西洲水厂生产区域重要机房照明系统4台EPS应急电源购置项目(新增)
1.2项目编号: XZ-2025-WZ-0021
1.3采购人: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西洲水厂
1.4采购代理机构: /
1.5资金来源:R自筹资金 x财政资金 x其他:
1.6最高限价: 162400.00元
1.7采购项目概况: 购置4台20kVA EPS应急电源分别放置在二级低压室、生物预处理配电室、投加楼、烧碱配电室。
1.8标段划分: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 个标段
2.采购内容和范围2.1采购内容和范围:购置4台20kVA EPS应急电源分别放置在二级低压室、生物预处理配电室、投加楼、烧碱配电室。
2.2项目工期:x计划工期 R交货期 x服务期为 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到货
2.3地点:x建设地点R交货地点x服务地点位于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西洲村西洲水厂
2.4质量要求:x施工质量要求 R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x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 详见技术要求
2.5其他:x安全目标如下: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x
(1)供应商应当具备
/ 资质。
x
(2)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 / 资格条件。
x
(3)供应商应当具有承接过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是指: / )
x
(4)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承接过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是指: / )
R
(5)其他要求:①供应商须是拟响应提供货物的制造商或是拟响应提供货物的最终制造厂家(最终制造厂家理解为拟响应提供的货物必须在供应商的生产制造车间装配、检验出厂) (需提供制造商声明函),或是拟响应提供货物的贸易代理商或经销商.如果是贸易代理商或经销商,应具有拟响应提供货物中主要货物( EPS应急电源)相应授权证书)(适用于非低值易耗品采购)。
② 如果拟响应提供货物的制造商(或其最终制造厂家)与其代理商或经销商同时响应,采购人只接受制造商的响应。
③如果同一品牌的拟响应提供货物的多个代理商同时响应,该品牌所有代理商的响应都将被拒绝。
3.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止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